日間四技部到底怎樣才有可能會被退學?
發布日期 2013-08-22 00:00:00
依照本校學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各相關單位於退學處分前應告知學生):
一、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視為無意願就學。
二、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勒令退學者。
三、日間部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
惟身心障礙學生不受此限。
四、進修部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達各該學期修習學分
總數三分之二者;惟身心障礙學生不受此限。
五、延長修業期限屆滿,仍未符合第四十二條畢業條件者。
六、未經本校同意,同時具有雙重學籍者。
七、無前列各款事由而自動申請退學者。
依照本校學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各相關單位於退學處分前應告知學生):
一、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視為無意願就學。
二、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議勒令退學者。
三、日間部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
惟身心障礙學生不受此限。
四、進修部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達各該學期修習學分
總數三分之二者;惟身心障礙學生不受此限。
五、延長修業期限屆滿,仍未符合第四十二條畢業條件者。
六、未經本校同意,同時具有雙重學籍者。
七、無前列各款事由而自動申請退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