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文藻外語大學註冊暨註冊請假須知

發布日期 2013-08-12 00:00:00

9566日教務會議訂定


9576日校長核定


102729日教務會議訂定


102年8月30日校長核定


 


一、依據本校學則規定,特訂定「文藻外語大學註冊暨註冊請假須知」,以下簡稱本須知。


二、凡本校新舊生應依「註冊通知單」之規定期間內繳費註冊,學生因故無法如期完成註冊手續者,檢具證明文件於註冊截止日前請假,核准者得延期註冊,延長時間至多以兩星期為限。


三、新生未依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報到註冊或保留入學資格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舊生未辦理註冊逾期二週者,以自動退學論,若有特殊事故應檢具正式文件陳請所屬系科主任、會計室主任及教務單位主管核准後,方得准予延長繳費註冊期限。


五、所謂「特殊事故」係指下列事項:


(一)因公假核准有案者。


(二)僑生及外籍生返回國外固定住所因故無法按時返校者應由家長以函件事前申請(於補行註冊時檢附入境證件)。


(三)家庭遭受不可抗拒之天然(意外)災害或直屬血親發生特殊意外事故時。


(四)上述三項事故外之特殊事故,經事先申請核准者。


六、本須知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95年6月6日教務會議訂定
95年7月6日校長核定
102年7月29日教務會議訂定
102年8月30日校長核定
 
一、依據本校學則規定,特訂定「文藻外語大學註冊暨註冊請假須知」,以下簡稱本須知。
二、凡本校新舊生應依「註冊通知單」之規定期間內繳費註冊,學生因故無法如期完成註冊手續者,檢具證明文件於註冊截止日前請假,核准者得延期註冊,延長時間至多以兩星期為限。
三、新生未依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報到註冊或保留入學資格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舊生未辦理註冊逾期二週者,以自動退學論,若有特殊事故應檢具正式文件陳請所屬系科主任、會計室主任及教務單位主管核准後,方得准予延長繳費註冊期限。
五、所謂「特殊事故」係指下列事項:
(一)因公假核准有案者。
(二)僑生及外籍生返回國外固定住所因故無法按時返校者應由家長以函件事前申請(於補行註冊時檢附入境證件)。
(三)家庭遭受不可抗拒之天然(意外)災害或直屬血親發生特殊意外事故時。
(四)上述三項事故外之特殊事故,經事先申請核准者。
六、本須知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